1、负责本研究所的全面工作,协调研究所的各项业务,组织全所人员执行学校的决议。按本所职责,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对校长负责。
2、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。
3、负责参加各种与应用化学研究有关的学会、研究会、协会、课程组等学术组织活动,做好应用化学研究所的管理工作。
4、制定学院应用化学研究所的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及研究所的各项政策和制度,组织和帮助所内研究人员制定科研计划和申报科研项目。
5、督促检查研究所集体与个人科研计划的实施与完成情况。
6、筹措研究所活动经费及科研项目资助费。
7、协调外聘专家对科研课题的参与和评审。
8、各种对外科技交流和服务项目洽谈。
9、负责本所人员的聘任、管理与考核工作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协调研究所内外各种关系等。